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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山东省科技厅委托,山东省实验动物中心负责全省实验动物的监督检测工作。中心于2000年11月通过了国家实验动物质量检测中心的技术审查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取得了开展实验动物条件设施和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的法定资质。2002年6月被山东省科技厅认定为山东省省级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承担全省的实验动物监督检验工作。
中心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的监督检测队伍、一流的实验室和完善的仪器设备条件。目前,从事实验动物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15人,博士2人、硕士4人,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3人。中心拥有10万级净化实验室300平方米(设有细菌室、病毒室、寄生虫室、真菌室、毒理室、病理室和理化室)、100级净化实验室30平方米和SPF级动物房60平方米,拥有超低温冰箱、荧光显微镜、全自动组织脱水机、展片机、烤片机、生物组织包埋机、切片机、酶标仪、二氧化碳培养箱、紫外分光光度计、尘埃粒子计数器等先进设备,完全可以满足对实验动物质量和实验动物条件设施进行监督检测的需要。
中心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有效控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各种因素,努力做到“科学、准确、公正、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